美国出售驻香港领馆房产受阻 北京回应:必须提前提出申请
美国政府计划出售美驻港总领馆的房产,但计划并未达成,因为需要得到中方的事前同意。对此,中国外交部进行了回应。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称,美方出售在华使馆房产必须提前提出申请。图为2020年7月23日,汪文斌主持召开外交部例行记者会。(视觉中国)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12月30日表示,鉴于美方对外国驻美国使领馆房地产管理规定,根据对等原则,中方要求美驻华使领馆包括驻香港总领馆,在租赁、购置、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获得或处置房地产,以及实施馆舍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工程时,也必须相应提前向中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详细信息。在得到中方书面答复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路透社报道称,2020年9月以25.66亿港元(1港元约合0.13美元)中标美国驻港总领事馆香港宿舍物业的恒隆地产称,交易并未按原定时间完成,因公司10日前始获香港政府通知,指该物业的出售涉及中国与美国之间的外交事务,并应根据适用的外交规范处理。
恒隆地产在港交所发出的公告称,公司本月21日收到土地注册处发出的函件,当中指明美国驻港总领事馆不是一般商业主体,而该物业不是普通房产;该物业的出售涉及中国及美国两国间的外交事务,不是一般商业行为。
函件并称,中央政府已告知香港特区政府,倘若美国驻港总领事馆有意以任何方式获得或处置任何位于香港特区的房地产,应提前60天经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向中国政府提出申请,在取得中国政府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而于该函件日期,土地注册处并未收到任何文件,证明美国政府就出售该物业已遵从该等外交义务。
因此,除非及直至美国政府能提交书面文件证明已遵从上述规定,否则土地注册处不能为该交易协议备忘录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