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发澄清声明,180个字至少8处错误,从立场到语法都有问题(组图)
11月21日,先是有媒体报道大S将前夫汪小菲告上法庭,因汪小菲自今年3月份开始,就没再支付大S孩子的抚养费,至今拖欠抚养费金额已超过500万新台币,大S一怒之下将汪小菲告上法庭。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条报道,点燃了汪小菲压抑已久的“火药桶”,从11月21日上午10点40分开始,截止到发稿,汪小菲持续发布10余条内容,先来总结下重点。
1、汪小菲否认拒绝支付抚养费,对台媒的造谣感觉愤怒。
并晒出账单,显示离婚后他累计支出费用已超过4000万元新台币,这么高额的数字除了按照离婚协议支付孩子抚养费外,还支付司机、阿姨的工资,以及孩子在国外读书的租房费用等。
2、汪小菲喊话徐熙媛的母亲,再次强调对方不让自己看孩子,并威胁再公开发声,就会将徐家的“恶心事儿”全说出来,并强调小S,怒斥小S是踩在她姐脑袋上的小丑。
3、汪小菲反复强调骂徐家“没毛病”,并自称将去往台湾同徐家人见面,要将孩子带回内地。
4、觉得不解气的汪小菲,在11月21日下午15:02分,爆料大S吃精神类药物思诺思。
因此前大S曾在社交平台发过自己酒后痛哭的视频,因此汪小菲写下“思诺思是什么东西,就是喝酒哭加直播,要不然就是起不来,根本动不了。”
并威胁大S会检举她,不经医生处方,通过第三方拿身份证取药,再次强调次日回台湾。
平心而论,尽管汪小菲和大S离婚了,但毕竟还是孩子的父母,不管是孩子的抚养权还是抚养费,都可以私下沟通,问题在于大S起诉汪小菲在先,接受媒体采访爆料在后,导致家事成为了万众瞩目的公众事件,这才有了如此大的风波。
而汪小菲原本将矛头指向媒体,结果后面开始转向自己孩子的母亲,多少有些过火。
可能是觉得拳头打错了,11月21日下午,汪小菲发布声明,回应台媒的报道,声明很简单,只列出来两点,不算落款日期共180字,但短短180字却有6处错误,汪小菲真应该找个律所或公关公司来帮他出这份声明啊!
先来看下声明写的什么:
声明
本人汪小菲顷得知台湾镜周刊及媒体2022年11月21日报道,谨就报导内容澄清如下:
本人于徐熙媛女士签署离婚协议,因为特别顾及孩子,所以愿意支付超乎寻常的巨额抚养费。本人迄今非但付足,更额外支付巨额款项予徐女士。子女的抚养费分毫不差,绝非周刊所载数十万元而已。
现在存在的争议,就是本人不想再另外付所谓的家用和电费,就这么简单,感谢各界关心。说明如上。
声明人:汪小菲
表面看没什么问题,但分析所有细节,会发现纰漏很多。
第一个错误。声明第一句是“本人汪小菲顷得知”,这里顷用得不对。顷在这里是副词,表示不久以前、近来。但汪小菲声明回应得很快,而且后面强调了报道时间是11月21日,所以在这里没有必要用这个顷字,已经重复了,而且还会让人读起来语句不通。
第二个错误。“镜周刊及媒体”也有问题。前面是杂志名称,后面“媒体”是泛指,不应该用“及”字形成并列关系,这里如果写成“镜周刊及其他参与此次事件报道的媒体”就没问题了,写这样一份声明应该逐字逐句推敲才对。
第三个错误。汪小菲可能为了以示礼貌和体面,用了“谨”字,但谨有恭敬的意思,汪小菲在社交平台针对台湾两家媒体都开始破口大骂了,还有必要加这个字吗?换成“现”更好。
第四个错误,声明中本该用词精炼、理性客观,尽量避免情绪用词和修饰性词汇,但汪小菲在澄清的两点内容中,第一点连续用了“特别”、“超乎寻常”、“巨额”、“分毫不差”等词汇,而且“巨额”二字还用了两次,如果驳斥媒体造谣,公开具体数字才是最有力的证据。
第五个错误。一般来说,针对媒体发声明,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有严肃的态度,也就是说敬告对方不要再继续报道失实内容,否则会诉诸法律等等,这也正是通常声明都是由律所发布的原因,但汪小菲没有通过律所发声明,就少了本该具有的威慑力。
第六个错误。“声明人:汪小菲”几个字,按照声明的格式落款应该在页面的右下方,不知道为什么汪小菲放在左下方,是不会用编辑文档吗?
第七个错误。落款日期也错了,按照格式,落款日期和签名一起,放在文档的右下方,在签名之后。
第八个错误。正常来说,这样正式的声明,应该有手写签名以及盖章,但声明中缺少盖章。
除了这九处明显错误外,还有一些行文上的问题,比如用了因为所以,显得像小学生写的文字等等,在这里就不抠这些细节了,以汪小菲的身份地位,希望他能找个公关公司和律所帮他处理相关事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