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市唐人街中餐馆偷活龙虾!澳男被罚$750
法庭获悉,他并不是想把虾弄上餐桌吃,而是开了个过火的玩笑。
周一,26岁的Van Tuil从霍巴特飞来墨尔本,并向墨尔本治安法庭申请将偷盗,虐待动物的罪名以及醉酒的指控改为通过分流项目非正式处理,以避免造成犯罪记录。
(图片来源:时代报)
法官John Doherty了解到,今年1月24日,在被告抓走龙虾后,他离开了餐馆,餐厅员工在Little Bourke St跟丢了他。
凌晨1点20愤怒,警方在Swanston St看到了他“举着一样东西,并不断向旁边的朋友们展示。”
当他看到4名警官向他走近后,他快速走开,但是被警方拦下。警方注意到他手上的龙虾,而他无法提供他用50澳元购买龙虾的凭证。
龙虾最后被送回鱼缸,而Van Tuil也被逮捕。
Van Tuil周一出庭时并未青绿石,他告诉Doherty先生称,他很后悔,他没打算伤害小龙虾,并表示此事件“是断章取义,这只是恶作剧”。
他表示,餐厅经理“并没有看到这件事有趣的一面”而坚持起诉他,并回忆称,此事被维州警方的官方网站用各种双关语描述。
“很有趣的事威州警方觉得这件事很搞笑。”
他还指出,龙虾只出水了10分钟,而龙虾离水后能存活长达4小时。
Van Tuil称,他养鱼为生,2周可赚1500澳元,和“2只需要人喂的狗”同居。
当Doherty先生批准他的请求,并要求他写封信给餐厅致歉,并于3个月内向RSPCA缴纳750澳元捐款,他还质疑这处罚是否“有点过”。
法官表示,偷窃的最高刑期是2年,Van Tuil回应道,龙虾已经完好无损的归还了餐厅,可能明晚就已经成为别人的盘中餐了。
(Ce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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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
Celia
201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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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跟法官顶嘴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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