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5月17日 12.8°C-17.0°C
澳元 : 人民币=4.82
布里斯班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清代木雕花板讲述:“楚人不识凤,重价求山鸡”的故事

2021-09-25 来源: 网易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凤在楚人眼里是神鸟,是楚族楚国尊严的象征,被奉为楚人氏族图腾。三国时期魏国邯郸淳所著《笑林》一书里,讲述一个楚国人因为不认识凤凰,花重金买了一只山鸡献给楚王的正能量笑话故事。这个寓言故事后人称谓“楚人不识凤,重价求山鸡。”李白诗作《赠从弟冽》中头两句也引用此典故,《伊文子·大道上》中也有关于该故事的记载。

清代木雕花板讲述:“楚人不识凤,重价求山鸡”的故事 - 1

凤凰,是古代传说中的百鸟之王,和龙一样为汉族的民族图腾。雄为凤,雌为凰,其总称为凤凰。凤凰性格高洁,非晨露不饮,非嫩竹不食,非千年梧桐不栖。神话中说,凤凰每次死后,会周身燃起大火,然后其在烈火中获得重生,并获得较之以前更强大的生命力,称之为“凤凰涅盘”,如此周而复始,凤凰获得了永生。凤是人们心目中的瑞鸟,天下太平的象征,并被认为是百鸟中最尊贵者,有“百鸟朝凤”之说。

清代木雕花板讲述:“楚人不识凤,重价求山鸡”的故事 - 2

战国时楚人歇冠子在《歇冠子》一书说:“凤,鹑火之禽,太阳之精也。”描绘出了“凤”的基本特征:鸟类,高大,五彩金,能歌善舞,吉祥安宁,被奉为楚人氏族图腾。因此,有一个楚国人想要讨好楚王,就想抓一只凤凰当做献礼,由于这个楚国人不认识凤凰,花高价买了一只山鸡,这就闹出了一串天大的笑话。这个被连环欺骗的故事峰回路转,不同人的各种智慧比比皆是,结果三方皆成为赢家,其寓意时刻,回味无穷。

清代木雕花板讲述:“楚人不识凤,重价求山鸡”的故事 - 3

皇粮国税博物馆在征集地方区域社会生活文献器物时,自古宛丹淅之地、楚湘邑城片区等地域征得一批明清至民国时期楚风木雕花板,其中就有多副关于“楚人不识凤,重价求山鸡”的故事。楚凤题材的纹饰运用于人们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古时楚凤纹饰多用于宫廷,后广泛运用到民间的工艺美术品中,如今经过历代能工巧匠的丰富想象力及艺术创造力将楚凤的艺术魅力及民族形式展现出来,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象征和艺术符号之一。

清代木雕花板讲述:“楚人不识凤,重价求山鸡”的故事 - 4

该清代木雕花板画面通体以长方形构图,内框以“亚字纹”开光。以彰显沉稳大气,严谨肃穆的气象。设计构思精巧,图面中刻画一楚人面对高价购买的所谓凤鸟手舞足蹈,长袖飘飘,其喜不自禁之颜面中表现得兴奋异常,形象飘逸。图案中的所谓的凤鸟面对楚人飘然起舞,展翅欲飞,其眼神对着楚人悦然灵飘,似乎明白了楚人意愿。图中楚人与凤鸟和谐飘逸,大有相见恨晚之感觉,或有伯乐再世之恩重。整体画面布局疏密有致,重点突出,线条流畅,趣味和谐,画面以实写意,夸张传神。图案施以紫红色漆饰,喜庆大气。图案设计采取两块内容一致,两相对称构图,反映出古楚人与神鸟合灵,与哲道合妙之趣。

清代木雕花板讲述:“楚人不识凤,重价求山鸡”的故事 - 5

楚人不识凤,重价求山鸡。这则寓言故事从表面意思上去解释,说的就是一个楚国人不认识凤凰,花高价买了一只山鸡,想要讨好楚王,并准备当凤凰献给楚王。凤凰是一种传说中的神鸟,很少有人真正见过凤凰,所以根本不知道凤凰长什么样。能把五彩斑斓山鸡当成凤凰来卖,是一种智慧。敢于高价购买所谓的凤凰,说明其心诚和无知。卖山鸡的骗子得逞之后溜之大吉,上当楚人则又以高智慧制造了一齣诚心献给楚王的闹剧。当楚王得知臣民的一片诚心之后,深为感动,亲自召见,赞誉有加,还赏赐了很多金钱和礼物。楚王因势利导,巧妙地将一场骗局、笑话、或者说闹剧,成功的演变成了一场忠君爱国的正能量,进行广泛的国民教育。

清代木雕花板讲述:“楚人不识凤,重价求山鸡”的故事 - 6

这个故事从表面上来看,这个楚人花费一千金买了一只山鸡,是一件非常吃亏的事情。但实际上,楚王给他的赏赐,要远比买山鸡的钱不止多多少倍。后来很多地方官纷纷上门拜访,并赞扬这个过路楚人的家国情怀。同时也给予了他很多奖赏,这个人变成了远近闻名的大能人、大富豪。表面上,故事中的卖山鸡人,买山鸡人和楚王都被坑骗了。实际上只要仔细想一下,就会发现如此精明的一批楚国人,把一件坏事做到“三赢”,这种举重若轻、因势利导,除弊兴利,四两拨千斤的做法,不失为一种高明的生存智慧。

清代木雕花板讲述:“楚人不识凤,重价求山鸡”的故事 - 7

楚文化博大精深,楚人精明能干,善于抓机会,化险为夷。该故事中的卖山鸡人作为一个精明的商人,利用欲擒故纵的方式将山鸡当做凤凰卖;而买山鸡人虽然表面上看,好像是被坑骗了,但他却“起死回生”,将这只山鸡作为凤凰亲手送给了楚王、并获得了赏赐;而楚王将一场闹剧巧妙化解,这其实就体现出了楚人的精明之处,卓识远见。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澳洲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email protected]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