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宣布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0元
此外,浙江省发改委同时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的动态甄别工作,针对同一电力用户,若存在虚拟货币“挖矿”用电与其他用电混用的,其全部用电量将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政策执行时间不足一个抄表周期的,可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天数确定。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热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