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公开销毁20余吨“止咳水” 价值340万
27日上午,罗湖公安分局、罗湖区禁毒办、深圳市市场委罗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罗湖区城管局四部门联合行动,公开销毁二类精神药品——含可待因成分复方口服液体制剂(以下简称“止咳水”)20多吨(17万多瓶),价值340余万元。
今年4月3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公告,从5月1日起,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俗称“止咳水”)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后,非法贩卖、持有、服用“止咳水”属于涉毒违法犯罪,可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规出台后,罗湖公安分局及相关部门加大了防止滥用“止咳水”的宣传、管理和打击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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