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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盾初入政坛时有哪些行动?他是如何一步步执政的?

2022-04-06 来源: 趣历史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赵盾,即赵宣子,嬴姓,赵氏,名盾,谥号“宣”,时人尊称其赵孟或宣孟。春秋中前期晋国卿大夫,赵衰之子,杰出的政治家、战略指挥家。晋文公之后,晋国出现的第一位权臣,集军政大权于一身,担任执政,号称正卿,法治晋国。是赵氏孤儿赵武的祖父。 接下来趣历史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赵盾在晋国执政期间,权倾朝野,使晋国君权首次受到冲击与削弱,树赵氏之威,使赵氏一族独大晋国。一生侍奉三朝,维护了晋文公开创的霸业。

人物生平

初入政坛

赵衰在晋国政坛历经晋文公、晋襄公两代都极受重用。

晋文公四年(公元前633年),被庐之蒐,晋文公作三军、设六卿,在挑选人才时,晋文公请赵衰入六卿,赵衰不同意,认为自己才疏学浅,并向晋文公推荐合适的栋梁。结果六卿当中的五位,郤榖、郤溱、狐毛、栾枝、先轸都是出自赵衰的推荐,可见晋文公对赵衰的信任与器重。

晋文公八年(公元前629年),清原之蒐,由于赵衰屡次推让军职,晋文公觉得过意不去,于是在清原阅兵,增设新上军、新下军,合计五军十卿,并强让赵衰担任新上军将。同年,上军将狐毛、上军佐狐偃相继病逝,晋文公于是以中军将先轸之子先且居将上军,而赵衰则佐上军,连跳三级,成为晋军第四把手。

晋襄公元年(公元前627年),箕之战,中军将先轸因为怒斥晋襄公私自释放崤之战秦国俘虏而深感愧疚,于是在与白狄作战中解下甲胄、冲入敌阵自杀殉国,晋国五军十卿调整为中军将先且居、中军佐赵衰、上军将栾枝、上军佐胥臣、下军将箕郑父、下军佐胥婴、新上军将先都、新上军佐荀林父、新下军将屠击、新下军佐先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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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襄公六年(公元前622年),这一年,赵衰寿终正寝,年仅三十余岁的赵盾走上前台,由于赵衰生前做人的成功,为赵氏留下了非常有利的政治环境,赵盾自出道那一天开始,似乎就继承了父亲执政大夫一职,朝中一把手,起点极高。

几乎同时,功勋卓著的元老先且居、栾枝、胥臣都在这一年与赵衰一同共归黄土,六卿的前四位一口气死绝,没有丝毫余缓。晋襄公被这一连串的变故给慑住了,不得不等待来年开春对晋国六卿进行新一轮的人事调整。

晋襄公七年(公元前621年)春,夷之蒐,晋襄公在阅兵于夷地,一群年轻小伙子:狐射姑(亦称贾季,狐偃之子)、赵盾、栾盾(栾枝之子)、胥甲(胥臣之子)、先克(先且居之子)与晋国的传统贵族:梁益耳(梁康伯之后)、士榖(士蒍之子)、蒯得、先都(应为先克的远亲)、箕郑父、荀林父(荀息之孙,荀逝敖长子)都在等待着国君的垂青。

在这之前已经有人露出了晋襄公的口风:晋襄公要重用老臣,即由士榖将中军,梁益耳佐之;箕郑父将上军,先都佐之。这无疑是赵盾这些新秀无法接受的。

晋襄公来了,最年轻气盛的先克率先发言:“狐(偃)、赵(衰)之功,不可忘!”于是晋襄公裁撤新上军、新下军,然后按照照顾元勋后裔的方针,安排六卿将佐:以狐射姑为中军元帅、赵盾为中军佐;先克为上军将,箕郑父为上军佐;荀林父为下军将,先蔑为下军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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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登执政

赵盾成为晋国朝堂一位举足轻重的卿士,在朝中制定国策直接辅佐晋襄公,在军中指挥军队直接辅佐贾季,已经是权势显赫,光彩照人。

就在晋襄公置三军六卿后不久,襄公的老师阳处父从温地回到董地,听闻晋国的六卿安排后,向晋襄公提意见:“贾季这个人虽有才,但是为人刚愎,不如赵盾贤能,让贾季统帅晋国三军恐怕不太好。”这位阳处父是晋国一位道德高尚的大夫,曾受到晋文公的尊重,让他担任晋襄公的老师,教育襄公,很得襄公的信任。阳处父的意见立刻被晋襄公采纳,晋襄公下令,贾季与赵盾在军中的职务调换,即赵盾为中军元帅,贾季为中军佐,辅助赵盾,其余诸卿位置不变,时六卿将佐如下:

中军将

赵盾

中军佐

贾季

上军将

先克

上军佐

箕郑父

下军将

荀林父

下军佐

先蔑

经过晋襄公对权利的重新分配,赵盾在阳处父的协助下,担任执政大夫兼中军元帅,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始成正卿,成为晋国朝堂仅次于国君晋襄公的卿士。自此赵氏家族的势力开始急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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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子治国

担任晋国执政后,赵盾官运亨通。自担任执政的那一天起,制定章程,修订律令,清理诉讼,追捕逃亡案犯,使用契约,治理政事中的弊端,恢复贵贱制度,重建已废官职,提拔屈居下位的贤能。史载:“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污,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太傅阳子与太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

第一,行政法制方面:制事典(制定章程);本秩礼(明确贵贱);续常职(恢复废除的官职);

第二,刑事法制方面:正法罪(明确刑事法规);辟狱刑(清理狱囚积案);

第三,民事经济制度:由质要(使用契约帐册);董逋逃(追捕逃亡的奴隶);

第四,具体措施方面:治旧污(清理积弊);出滞淹(举荐沉沦的贤才);

赵盾将这一整套治国方案是建立在晋献公士蒍时代法制的基础上,并对晋文公时代的被庐之法进行修改。法度已定,将上述方案定为国策并向晋襄公提交,与之同行的还有太傅阳子与太师贾佗。三个举足轻重的大员同时向晋襄公上奏,襄公应允。

赵盾之后在晋国执政长达20年之久,推行的法制一直也在一步步的修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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